
为了配合公安部、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不法行为专项活动,打击盗窃、销售通信电缆违法活动,弘扬正气,打击不法分子,震慑犯罪,6月6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在蔡甸区广场举行公判大会,对盗窃武汉电信通信电缆团伙蔡雄、蔡浩等六名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至15年。其中,盗窃团伙的主要成员蔡雄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成为武汉市因盗窃电缆获最高刑罚的不法分子。
据悉,蔡雄一伙从去年8月聚集一起开始盗窃通信电缆不法活动。据公安机关查证,从2006年8月至11月,蔡与来自蔡甸、应城、黄陂、汉南、汉川的8名社会闲散青年组成盗窃、运输、销售通信电缆团伙,并驾驶面包车串至武汉市桥口区长丰乡,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农场、惠安大道、胡家台农贸市场,武汉市蔡甸区玉贤镇,武汉市汉阳区(沌口经济开发区),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等地用携带的钢锯、电工刀、断线钳等作案工具,作案20余次,盗窃200对通信电缆4300米,并组织销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多元,造成近10万用户通信中断。2006年11月该团伙被武汉市公安机关破获,6名不法分子被抓获,两名仍在逃。
司法机关根据蔡雄一伙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处盗窃团伙成员蔡雄(蔡甸人)15年、蔡浩(蔡甸人)12年、易中田(应城人)12年、王年武(黄陂人)1年6个月、段海波(汉南人)1年、张远祥(汉川人)1年。
近年来,盗窃通信电缆、破坏通信设施不法行为有所抬头,直接影响了国家通信网络安全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影响了广大电信用户的利益。据武汉电信统计,仅2006年,武汉电信被盗窃和破坏的通信设施达到千万元,造成党政、重大企业的通信中断达百余小时。目前,武汉市公安机关与电信部门正联合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不法活动。武汉市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也从重从快处理此类案件。公安和电信部门表示通过加大技术防范、加大巡逻检查、加大管理和打击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保护通信设施环境。
公判大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武汉市蔡甸区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和数百市民参加了公判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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