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转帖]质疑蔡甸区人民政府的公众服务理念(四) [打印本页]

作者: 新蔡甸论坛    时间: 2007-5-25 22:21     标题: [转帖]质疑蔡甸区人民政府的公众服务理念(四)

原发帖时间2005-2-2

当前,在武汉市蔡甸区,又发生了一件令广大蔡甸老百姓极其不能容忍的丧尽天良事情,具体如下:在蔡甸区某乡镇的一所中学里,一位学生在踢玩地上的煤渣块时因为一不小心把煤渣块踢到了该校的一位体育课老师身上,竟遭到该体育老师的殴打,致耳道鼓膜破裂,形成残废,家长寻求索赔时,经协议后得到16000元的赔偿,尽管额度不高,仍然迟迟得不到兑现,于是前不久,学生家长拿着农药到学校办公会的会议室里继续找校长,本来家长是想威胁学校,尽快得到赔偿金为孩子治病,哪知学校依然以种种理由拖欠,就在学生家长拿喝农药威胁的时候,该学校老师(有说是校长)竟口出狂言,“你喝啊,你喝啊,白天喝死是白死,晚上喝死是黑(吓)死”,于是学生家长真的就喝了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来,发生此事后,地方上的老师想用地方上的办法解决算了的,哪知纸包不住火,此事被局部上访后,已经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当事人暂时得到有关处理,同时,在蔡甸区也引起了全区所有政府部门的重视,目前全区所有部门以此为警钟,不断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在各级单位的年终会议上都不断提到此事,似乎告诫各单位负责人不要太大意。

在此,我们没有更多的理由责怪谁了,学生错了?非也!老师错了?非也!家长有错?非也!记得有一句话是“群众的事情无小事”,我忘了是谁说的,可是为什么在蔡甸区就没有人来管理这样的小事呢?真的就是小事吗?我看不是!只是民众的父母官没有把民众当回事,他们的心里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儿女!

记得一句话叫“上梁不正下梁歪”,既然下面的人敢作威作福的,必定是上面没有一个好的领导来管教,追根溯源的话,估计好大一排的官员都没有做什么!那些老百姓的血汗钱都被白白地贡献给了所谓的公务员!

就在去年年初,在蔡甸区还在试行乡镇干部年薪制的政策闹得整个武汉市满城风雨之时,我看今年该乡镇的领导干部就不好吃饭啰。现在,整个事件已经被封锁,当事人已经得到了区政府的安顿和赔偿,就像上次的士司机喝农药致死一样,又该政府收场了,呵呵!


作者: 可乐熊    时间: 2007-5-26 04:07

该新闻是事实,但是本站不对本新闻引起的后果负责






欢迎光临 新蔡甸论坛 (http://www.gbtv.4lima.de/caidian/) Powered by bbs.220123.xyz